工總理事長王文淵因不滿秘書長蔡練生而怒辭理事長職位,工總理監事會14日因此緊急召開應變會議,一致決議:3月24日將召開理監事會議,全力慰留王文淵、並讓蔡練生有尊嚴的離開,而不是解任。監事會召集人潘俊榮指出,「這是我們理監事會共同的決議,但是會尊重理事長的決定。」
24日召開理監事會議中,是否會討論理事長的人事案?潘俊榮明白表示:「現在不考慮!」不過,王文淵已向理事會提出「秘書長的解任案」,因此理監事會中將討論此一人事案。
王文淵怒指蔡練生擅自以他的名義對外發布新聞稿,憤而辭去理事長一職。理事長因不滿秘書長憤而怒辭,這不只是工總、更是工業團體史上的頭一遭。面對前所未有的狀況,監事會召集人潘俊榮緊急出面召開臨時理監事會議,研商對策。
也因史無前例,政府高層介入、施壓要求撤換祕書長、將黑手伸入民間團體等各種傳言紛至沓來,潘俊榮四兩撥千金指出,「我相信政府不會干預這件事,這是我們工總內部自家的事,與外界無關,也跟政府無關。」他表示,這是理事長與秘書長之間交流、互動的問題。」
之所以緊急召開理監事會研商,常務理事何語解釋說,依據《人民團體法》、《工業團體法》、《人民團體選罷法》、《會議規範》等相關法規,理事長是由會員代表選出理事、理事再選出常務理事,再從常務理事中選出理事長,因此,依法王文淵若要辭去理事長一職,必須經過理事會討論、決議通過,若理事會決議不通過,「請辭是無效的」。
何語進一步指出,依據《工業團體法》規定,各團體派出的會員代表,被解除會員代表資格時,喪失該團體理監事職位,而王文淵是塑膠原料公會派出的會員代表,如果塑膠公會解除王文淵的會員代表資格,就自動喪失理事長的資格,「連辭都不用辭」。
何語指出,秘書長的去留,也同樣受到《人民團體法》、《工業團體法》與《會議規範》等法規的規範。由於王文淵已向理事會提案要求解任秘書長,「每個人都有提案權,我們不能撤除人家的提案權。」因此,24日理監事會中必須要討論此一人事案。
潘俊榮指出,最後在60位理、監事中,有33位過半數理監事出席,且在全體一致通過,希望王文淵能留下來,但是「我們會尊重理事長的決定」,且讓蔡練生有尊嚴的離開,而非解任。